今年3月,香港国安条例刊宪公布实施。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当时表示◆★,潜逃者是首要执法目标,◆■◆★“我们通缉了有些人★◆★◆★,既然有新条款针对潜逃者,我想我们必然要做■◆■★★★”。他在6月12日表示,已要求有关部门执行相关措施■◆◆。自国安法生效后,英国当地政客媒体不停抹黑香港,甚至试图影响审判结果。罗冠聪等6人在英国继续做一些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因此需要打击、阻吓、防止这些行为,并希望他们拿出勇气回港自首。”邓炳强说。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措施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对向潜逃人员提供资金的港人追究责任,达到阻吓作用。他相信◆★◆,如果香港无人资助他们◆■◆,将有效打击海外潜逃人员进行危害国安行为。
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这些无法无天的通缉犯潜藏英国,在当地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抛出危言耸听的言论抹黑诋毁香港特区,继续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因此需要采取措施对其进行强烈打击■■★。警方提醒市民,除获得保安局局长的特许授权外,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向有关潜逃者提供任何资金、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处理属于或由其拥有★■■★◆■、控制的任何资金、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将不动产租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有关潜逃者◆★■★■★;与有关潜逃者成立合资企业、合伙或类似关系等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7年。警方强调会对相关犯罪行为严正执法★★◆◆■■,呼吁大众不要以身试法。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副会长傅健慈12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香港市民应避免与这些国安罪犯有任何金钱或财务上的瓜葛★◆◆,切勿与他们同流合污、自毁前程。
在上述6人中,1993年出生的罗冠聪是“香港众志”创党主席,触犯香港国安法中煽动分裂国家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蒙兆达曾任■★◆■■“香港职工会联盟■★◆■■”总干事★◆★,触犯煽动分裂国家罪;刘祖迪在社交平台上以网名“我要揽炒◆★”发文,并抛出所谓“揽炒战略”,触犯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郑文杰曾担任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苏格兰国际发展局贸易及投资主任一职◆■,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曾■◆◆◆“失踪”■★,后获得英国政治庇护。他触犯煽动分裂国家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霍嘉志和蔡明达触犯的是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香港时事评论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理事朱家健12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特区政府针对国安潜逃犯采取的措施,将杜绝他们再滥用香港特区居民身份和特区护照等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活动。特区护照失效◆■,意味着他们的境外账户也将被银行注销或冻结,他们置业、租用物业、合伙合资投资、签署合约或受雇、担任公司受薪董事■■◆★◆、接受捐钱的机会将减少。
朱家健说★■◆◆,没有了护照,这些潜逃人员将不能随意游走,一旦出事,他们也不能寻求享用我国驻海外领事馆为公民提供的紧急服务★■◆■。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环球时报记者 陈青青】香港特区政府6月12日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对罗冠聪等6名潜逃英国并因涉嫌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法院发出拘捕令的人实施潜逃者措施◆■。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12日表示,罗冠聪等人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其恶劣行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香港根本利益★■◆,严重冲击“一国两制”底线■◆◆◆★★。香港警方依据香港国安条例对其采取措施,是维护香港法治★■★◆◆、捍卫国家安全的正当必要之举,合情、合理■◆■★◆■、合法★★,“我想重申,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插手干预■◆■■”。
据香港头条日报网12日报道★◆■◆★■,6名被指明的潜逃者包括罗冠聪、蒙兆达★★■、刘祖迪、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他们在窜逃英国后仍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香港警方因此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分别于2023年7月及12月予以通缉★★■◆◆◆。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4项措施适用全部6名潜逃者■★,包括“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撤销特区护照等”,此外还有“执业资格暂时吊销”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的措施,对个别有关潜逃者适用。